一、宗 旨:為獎勵本校歷屆校友,對國家及社會有具體特殊貢獻或成就者,藉以樹立校友楷模及發揚南商精神。
二、主辦單位:國立臺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以下簡稱本校)
三、協辦單位:台南市國立臺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校友會。
四、舉辦次數:每年舉辦一次為原則。
五、表揚地點:國立臺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六、推薦日期:每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通訊以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