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期間:
高三→113年11月25日(一)起至114年5月29日(四)
高一、高二→113年11月25(一)日起至114年6月13日(五)
*填妥申請表並檢附英檢證照或成績單影印本、存摺影本、應考學習心得(至少200字)。逾期、證明資料不齊全、心得未繳交皆不予受理。
二.獎勵條件:
(一)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6月13日前,在本校求學期間參加英語文能力檢定測驗。
(二)通過檢定學生:
1.通過全民英檢初級者(或其他等同CEFR A2級),獎助金額1,500元。(應英科除外)
2.通過全民英檢中級者(或TOEIC聽力及閱讀項目合計550分以上或其他等同CEFR B1級),獎助金額1,800元。
3.通過全民英檢中高級者(或TOEIC多益聽力及閱讀項目合計785分以上或其他等同CEFR B2級),獎助金額2,000元。
三.原住民、身心障礙、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低收入戶家庭成員、免納所得稅之農工漁民子女、失親、單親、隔代教養家庭成員或特殊境遇婦女之子女,得核實給予學生參加英文檢定之報名費用獎助金
(學生1年以1次為限)。
四.上述獎助學金依當年度計畫補助為限,必要時得修正獎助金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