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 善 職 場 環 境 宣 導
【本校禁止職場不法侵害聲明】
・ 國立臺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禁止工作場所內職場霸凌之書面聲明
【霸凌防治相關規定】
【免費心理諮商及相關資源】
・臺南高商EAP員工協助-心理諮商申請(每次最高2,000元,每年6次)
【學習資源】
・終結職場暴力大作戰(勞檢處112年度職業安全衛生數位教材)
・本校全體教職員工(含代理教師、約僱人員、技工友、學務創新人員及專案助理人員)必修研習
【職場霸凌定義】
職場霸凌係指發生在工作場所中,同仁間或主管及部屬間藉由權力濫用與不公平對待,所造成持續性的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沈重之身心壓力。
※提醒:現行職場霸凌行為如涉及侮辱、毀謗、侵害人格權等情事,可能觸犯相關刑法(如第304條強制罪、第309條公然侮辱罪、第310條誹謗罪等)或民法(如第18條人格權受侵害、第184條一般侵權責任等)罪責。
※提醒同仁在工作上的所有衝突或爭執,請「對事不對人」,避免將職場上產生的情緒投射到「個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