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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規章

國立臺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繪畫教室管理辦法

國立臺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繪畫教室管理辦法

  1. 每日上課前請實習股長領取鑰匙,填寫鑰匙借用單及使用記錄表並清點設備,歸還時亦同。
  2. 本專用特別教室上課依座號分為六組:

            第一組: 1 -  9 , 第二組:10 - 18 , 第三組:19 - 26

            第四組:27 - 35 , 第五組:36 - 44 , 第六組:45 - 52

  1. 各組分別在指定區域繪作,不得隨便離開參加他組,以免破壞上課秩序,影響點名、清潔工作之分配等。
  2. 教師擺設之靜物或石膏像有特別註明,有連續性上課者,請勿移動。
  3. 上課時請隨時保持教室之安靜,不得聚集交談。
  4. 隨時保持教室之整潔,使用完之桌椅畫架等各項設備,須放回原位,並由服務定同學打掃。
  5. 個人之用具及作品於下課後請帶走,不可留置教室。
  6. 本辦法陳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最後異動時間:2019-02-19 16: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