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繪畫教室管理辦法
國立臺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繪畫教室管理辦法
- 每日上課前請實習股長領取鑰匙,填寫鑰匙借用單及使用記錄表並清點設備,歸還時亦同。
- 本專用特別教室上課依座號分為六組:
第一組: 1 - 9 , 第二組:10 - 18 , 第三組:19 - 26
第四組:27 - 35 , 第五組:36 - 44 , 第六組:45 - 52
- 各組分別在指定區域繪作,不得隨便離開參加他組,以免破壞上課秩序,影響點名、清潔工作之分配等。
- 教師擺設之靜物或石膏像有特別註明,有連續性上課者,請勿移動。
- 上課時請隨時保持教室之安靜,不得聚集交談。
- 隨時保持教室之整潔,使用完之桌椅畫架等各項設備,須放回原位,並由服務定同學打掃。
- 個人之用具及作品於下課後請帶走,不可留置教室。
- 本辦法陳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