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務組)國立臺南高商 (短期工讀生)勞健保及勞退金 加退保 申請書
1.勞保:
(1)依規定勞保不得追溯加保,未能於到職日前加保者,以申請表送達總務處庶務組收件
(2)當日辦理投保,未依規定辦理致影響個人權益,概由用人單位及被保險人自行負擔。
(3)總務處收件日:加保當日前3天。
(4)承辦單位辦理[勞保加保]成功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辦單位取消加保。
2.健保:
(1)每週工作時數未滿12小時者,本校不為其辦理健保加保。
(2)短期工作(讀)不超過3個月者,得選擇不在本校加健保。
3.勞退:勞退金雇主固定提繳6%,工讀生是否自提勞退金請用人單位[自行詢問]並於備註欄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