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技藝能競賽作業要點」第1點、第8點,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14年6月25日以臺教國署高字第1145402648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技藝能競賽作業要點」,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署高級中等教育組簡小姐,電話:(04)3706-1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