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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陸委會自113年6月27日起調升中國大陸、香港、 澳門地區旅遊警示為「橙色」燈號,請同仁注意並建議避免非必要之旅行。
一、依教育部113年07月12日臺教文(二)字第1130067411A號函辦理。

二、大陸委員會113年6月27日表示,陸港澳近年持續增(修)相關國安法令,目前已有相當多起國人赴中國大陸遭非法扣押、留置、盤查等情形。近期中共又發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嚴重威脅國人赴陸港澳之人身安全,政府經整體評估,認有必要自本(113)年 6 月 27 日起提升赴陸港澳旅遊警示為「橙色」,建議國人避免非必要赴陸港澳旅行。

陸委會指出,中共自 104 年迄今陸續增(修)包含「國家安全法」、「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網路安全法」、「反間諜安全防範工作規定」、「公民舉報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獎勵辦法」、「反間諜法」、「愛國主義教育法」、「保守國家秘密法」、「國家安全機關行政執法程序規定」和「國家安全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香港陸續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澳門亦修訂「維護國家安全法」。我方一再呼籲中共應避免阻礙兩岸良性互動,製造兩岸人員往來障礙,惜中共仍一意孤行且變本加厲,於 6 月 21 日發布「意見」,進一步提高國人赴陸港澳之人身安全風險。

陸委會再度提醒國人,應慎思赴陸港澳之必要性,並強烈建議國人非必要宜避免進入陸港澳。如確有赴陸港澳需求,建議應避免觸及或討論敏感議題及事務、拍攝港口、機場、軍事演習場所、攜帶政治、歷史、宗教等書籍,相關資訊可參考本會網站「容易觸犯中共國安罪嫌之行為態樣」、「香港涉嫌國安案件之行為態樣」、「對有需要前往大陸國人幾點提醒與建議」與「國人前往或過境香港或澳門幾項提醒與建議」等內容,審慎評估赴陸港澳之人身安全風險,並於出發前至本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進行登錄。倘在陸港澳遭遇相關問題,可撥打

海基會緊急服務專線(+886-2-25339995);
本會香港辦事處(駐地名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急難救助電話(852-61439012);
本會澳門辦事處(駐地名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急難救助電話(853-66872557),

俾利政府即時提供必要的協助,以確保自身權益。

三、學校師生組團赴陸參加交流活動,應遵守我政策立場及法令規定,並秉持對等尊嚴原則,對陸方主動邀約活動應提高警覺,亦應注意活動目的、辦理單位及相關文宣資料等,不應涉有政治目的或政治性內容,避免協助或配合陸方宣傳,且不應參與及協助宣傳由陸方對臺工作或統戰部門所主導之活動。

如以學校名義與大陸地區進行學生教育交流活動,應落實至「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
(https:// webap.rusen.stust.edu.tw/RusenShort/Login.aspx)填報,
並完備學校自我檢覈與內控機制。
  •  標 題 檔案下載
  • 陸委會新聞稿
    下載 Pdf 檔(中國大陸及香港澳門旅遊警示為「橙色」燈號,建議國人避免非必要旅行-新聞稿.pdf)
  • 國教署函
    下載 Pdf 檔(中國大陸及香港澳門旅遊警示為「橙色」燈號,建議國人避免非必要旅行-國教署函.pdf)
  • 教育部函
    下載 Pdf 檔(教育部函(2).pdf)
最後異動時間:2024-08-12 09: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