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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會議

109-2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委員會

主席指示:

1.配合職安法規定,請各處室主責負責人,針對個別20份文件,擬定工作計畫、工作項目與時程,並執行相關內容,保障校內工作者(教職員)之安全。

           2.各20項文件內容,請主責處室個別召開會議討論,若有修訂或

           需討論的內容,於下次會議一併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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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9-2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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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異動時間:2021-06-30 12: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