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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訊息

10801-12號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

序號

項目

申請資格

申請方式

申請期限

名額限制

獎學金金額

12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

  1. 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
  2. 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3. 其餘詳見附件。

檢具下列文件後,交至註冊組統一寄件。

(一)  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係為天然災害災區受災家庭證明乙份。

(二)  鄉(鎮、市、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非低收入戶但家境清寒貧苦者得檢具鄉(鎮、市、區)公所出具已列入政府中低收入兒少扶助之證明。

(三)  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四)  在學證明乙份。

(五)  印領清冊。

(六)  切結書。

108年10月7日

未訂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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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申請辦法
    下載 Pdf 檔(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申請辦法.pdf)
  • 助學金申請表單
    下載 Pdf 檔(助學金申請表單.pdf)
最後異動時間:2019-09-04 19: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