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最新消息

轉知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檢送微型電動二輪車宣導DM及「您不可不知道的新規定-國語篇」宣導短片,請下載運用及宣導

一、該基金係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以下稱本法)第38條規定,為使汽車交通事故之受害人均能依本法規定獲得基本保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及健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下稱強制險)制度之政策性目標而設置,並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監督之公益性財團法人。

二、111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須登記領牌,並投保強制險,始得行駛道路。

三、旨揭宣導DM電子檔(可至該基金網站:/教育宣導/宣導DM下載,https://www.mvacf.org.tw/Literature),另宣導短片「您不可不知道的新規定-國語篇」(可至該基金網站:/教育宣導/多媒體宣導下載,https://www.mvacf.org.tw/Media)。

最後異動時間:2022-11-25 11: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