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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脫貧自立計畫企業實習方案-暑期工讀計畫宣傳
一、依據社會救助法第15-1條規定辦理。

二、旨揭方案提供臺南市列冊低收、中低收入戶18歲至25歲(民國94年7月1日前出生)在學青年為主,目的為透過職場體驗,使青年從中充實工讀經驗、學習職場相關技能、培養正確職場觀念及多元體驗學習機會,讓青年在未來就業有正確方向,並培養未來入職場的就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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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異動時間:2023-04-06 1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