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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各位新進同仁請注意,日前已更新「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112年度現職教職員工生名單。請同仁有空上去檢視資料是否正確。
如有問題類似: 學員由A機關離職後到B機關服務,原在A機關上課時數如何帶入B機關?
網站回覆如下:
系統核對時數是依據身分證統一編號末4碼+姓名+服務單位機關代碼,建議學員註冊本網站個人帳號,時數將綁定個人帳號,若職務調動時僅需更改服務單位即可。

1.學員有註冊本網站個人帳號
請先將該學員納入參加對象名冊後,請學員登入個人帳號並修改個人資料之服務單位為B機關,個人時數將於修改後次日帶入B機關內。

2.學員未註冊本網站個人帳號,下列兩種作法擇一即可
●方法一:
請學員註冊本網站個人帳號,服務單位先選填A機關,等隔日確認個人帳號中已匯入時數後,修改個人資料之服務單位為B機關,個人時數將於修改後次日帶入B機關內。
●方法二:
聯繫該筆時數之開課單位(包括A機關、其他機關或數位學習網站),於本網站重新核發時數給學員,須填寫B機關代碼+身分證統一編號全碼+姓名。

公布單位:衛生組

最後異動時間:2023-09-19 14: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