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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人員執業安全危害事件處理通報流程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修正「社工人員執業安全危害事件處理通報流程」及「社工人員執業安全重大危害事件處理及策進實施計畫」。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4月13日臺教學(三)字第1100049076號函轉衛生福利部109年4月7日衛部救字第1101360863號函及行政院107年2月26日院臺衛字第1070003251號函核定「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辦理。

二、為落實社會工作人員執業安全相關策略及實施措施,衛生福利部前於106年7月7日以衛部救字第1061362303號函頒訂旨揭通報流程及實施計畫,業依我國近年社會工作實務運作現況檢討及研修,進用社會工作人員之機關(構)、學校、法人、團體及所屬會員應配合辦理,俾利共同維護各領域社會工作人員之執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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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異動時間:2021-04-30 08: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