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最新消息

函轉衛生福利部「照顧服務員資格訓練計畫」之實習指導老師及實習督導員資格、實習訓練場所之規範
有關照顧服務員資格訓練計畫(下稱本計畫)之實習指導老
師及實習督導員資格、實習訓練場所之規範內容一案,詳
如附件說明:
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矯正署本(112)年1月17日法矯署教字第
11203001670號函辦理。
二、為確保於長期照顧服務提供單位之照顧服務員(下稱照服
員)培訓品質,本部前於110年12月28日起委託台灣長照人
才品管學會辦理6場專家會議,並於全國辦理5場座談會廣
泛收集長期照顧服務、醫事服務單位、機構經營者及地方
政府機關意見,經綜整各界建議事項,邀集勞動部及22縣
市政府召開研商會議討論獲共識後,再於111年8月24日公
告修正本計畫,並自112年1月1日起實施,合先敘明。
三、旨揭計畫係規範照服員訓練應有之實施要項及訓練課程,
茲就實習指導老師、實習督導員(合稱實習師資)資格及
檔  號:
保存年限:
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2 頁,共 2 頁
實習訓練場所之範疇說明如下:
(一)實習師資資格:為落實投入長期照顧服務提供之照服員
訓用合一,符合實務人才需求,本計畫規範臨床實習課
程、實作課程須設有一定比例之實習師資,且從事長期
照顧服務之照服員以任職居家式長照服務機構居多,爰
實習師資資格之一,須具有長照機構或投入照顧工作經
驗;前述工作經驗,除於長照機構任職年資外,倘於長
照機構帶領或指導實習之經驗事實,亦可認屬長照機構
工作經驗,前述長照機構範圍包括除依長期照顧服務法
設立之居家式、社區式、住宿式或綜合式機構外,另含
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安養機構除外)、身心障礙福
利機構(日間、住宿)及榮譽國民之家。
(二)實習場所:本項實習場所除本計畫第五點(四)所訂外,
考量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自101年起開辦照服員訓練
班,由全國監獄遴選合適受刑人至臺中監獄附設培德醫
院參訓,基於受刑人為服刑期間,且戒護外出有其風
險,爰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特予核認為
本計畫所認實習訓練場所之一。
  •  標 題 檔案下載
  • 0035804a00_attch1.pdf
    下載 Pdf 檔(0035804a00_attch1.pdf)
最後異動時間:2023-03-21 13:4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