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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函以,為維護政府形象及貫徹政府杜絕酒後駕車(以下簡稱酒駕)之決心,請勿酒駕,若有違者應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相關規定予以考績及懲處
依據教育部108年3月6日臺教人(三)字第1080030642號函辦理
最後異動時間:2019-03-20 14: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