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3月6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20029827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教師諮商輔導支持中心(以下簡稱教支中心)個別諮商輔導服務,教師每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將可使用至多6次,每次諮商時間為50分鐘,由與教支中心合作心理師執行服務,場地為該心理師之服務機構。
三、個別諮商輔導服務申請資訊:
(一)服務對象:
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任教師及代理教師,代理教師以其代理期間為限;校長得準用本要點規定。
(二)服務日程: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前完成申請。
(三)申請方式:由教師直接向教支中心申請,可致電諮詢專線(02-2321-1785),或上官網下載填寫申請表寄至tcare_co@ntnu.edu.tw。申請表與服務資訊網址:https://reurl.cc/KMpgD9。
(四)受理申請:教支中心於收件後一週內進行受理,並電話聯繫申請人,洽談諮商安排等事宜。
四、詳細內容請參閱附檔。
五、檢附國教署來文、教師個別諮商輔導服務指南、教師個別諮商輔導服務Q&A及個別諮商輔導服務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