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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關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適用「教師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解釋令1份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11月1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126278C號函辦理。
二、相關解釋令如附件。
  •  標 題 檔案下載
  • 教育部函
    下載 Pdf 檔(1091111-來文.pdf)
  • 附件說明
    下載 Pdf 檔(1091111-附件(臚列相關具體事實).pdf)
最後異動時間:2020-11-12 11: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