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指揮中心110年5月5日宣布實施「疫苗接種假」,相關事項宣導
2021-05-10
人事室
1.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5月5日宣布「疫苗接種(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假」(以下簡稱疫苗接種假),並自即日起實施,疫苗接種假相關事項如下:
(1)請疫苗接種假不支薪
(2)適用對象:公部門員工均可申請
(3)給假區間:接種之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
(4)給假證明:檢具「疫苗接種紀錄卡」,無須就診或其他證明
(5)權益保障:各機關不得拒絕,且不影響考績或其他不利之處分2.除前開疫苗接種假外,同仁亦得以自己的假(休假、事假、病假或加班補休)辦理。
2.不支薪疫苗接種假,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申請該假別者,其所遺課務代理費用由學校支付。
3.實施「COVID-19疫苗接種假(不給薪)」之假別,目前差勤系統已設定完成,如有疑義請洽人事室。
4.公立學校教師請假說明、防疫,假怎麼請?不支薪疫苗接種假(人事總處函)及疫苗接種假是否須支付其所遺課務代理費,如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