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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108年6月18日發布修正條文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8年6月1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080057314B號令修正發布。發布令及修正條文如附件。
學生學習評量辦法多條條文均有修正,其中第11條增訂申請補修規範,第23條修正德行評量之懲處方式,第25條修正缺課節數計算條件,第28條增訂適用課程綱要變更畢業條件。
  •  標 題 檔案下載
  • 1080618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發布令
    下載 Pdf 檔(1080618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發布令.pdf)
  •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修正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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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異動時間:2019-06-24 15: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