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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109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三類專業人才認證」相關事宜,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教育部109年7月7日臺教師(三)字第1090093790號函核定之「109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國私立高中職中心學校實施計畫」辦理。
二、依「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專業人才認證手冊」規定認證對象需已完成下列事項之教師,說明如下:
(一)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實體研習僅於當學年度有效,如未取證,110學年度需重新參訓。
(二)進階專業回饋人才:
1、參與107學年度至109學年度期間辦理之實體研習。
2、參與實務探討研習。
(三)教學輔導教師儲訓培訓研習:
1、參與106學年度至109學年度期間辦理之實體研習。
2、參與實務探討研習。
三、認證審查作業資料繳交期程:
(一)初階:自110年4月1日(週四)至110年4月16日(週五)止,複審期程為110年4月19日(週一)至110年4月30日(週五)止。
(二)進階及教學輔導教師:臺師大預計於110年4月1日(週四)起開放上傳認證資料,待確認期程後另行公告於認證平臺。
(三)請有參與認證之教師於認證期程內隨時至認證平臺上確認進度。
四、懇請學校承辦人公告、轉知並協助有意參與認證之教師至「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平臺」填寫提交專業實踐資料及確認相關資料,網址:https://proteacher.moe.edu.tw。
五、如有認證相關疑問請不吝聯絡本校中心助理莊蕙蘭、袁于琋:(07)806-0505轉24208,tepdnkuht1206@gmail.com。
最後異動時間:2021-03-16 19:3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