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最新消息

【修訂】臺南高商學生學習評量補充規定

檔案公告如附件

各任課教師請注意〈第7條─第3點〉
成績評定:以日常評量占該科成績之40%,定期考試(含期中及期末考)占該科成績之60%為原則但依各學科每週教學時數、學科教學目標及學科活動之性質,得採彈性比率為原則。
A.舉行一次期中評量之科目:(學期間共舉辦2次期考)
     a.日常評量 40%
     b.期中評量 30%
     c.期末評量 30%
B.舉行二次期中評量之科目:(學期間共舉辦3次期考)
      a.日常評量 40%
      b.期中評量 40%
      c.期末評量 20%

  •  標 題 檔案下載
  • 臺南高商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補充規定(110-1修訂)
    下載 Word 檔(國立臺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補充規定(1).docx)
  • 臺南高商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補充規定(110-1修訂)
    下載 Pdf 檔(國立臺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補充規定(1).pdf)
  • 臺南高商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補充規定(110-1修訂)
    下載 ODT 檔(國立臺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補充規定(1).odt)
  • 臺南高商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補充規定(110-1修訂)
    下載 Pdf 檔(國立臺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補充規定.pdf)
最後異動時間:2021-11-30 16: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