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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訊息

【獎學金】臺南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10/2截止)
一、申請資格:
(一)設籍台南市六個月以上在學學生(不含進修部等)。
(二)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紀錄及未受記過處分及累計三支警告以上者。
(三)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子女、中低收入戶、家庭年所得五十萬元以下。
二、獎助名額及金額:每名新台幣3,000元整。
三、申請期限:114年10月2日(四)截止。
四、申請方式:校內初審。
五、應備文件:
(一)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書一份。
(二)獎懲及出勤紀錄。
(三)在學證明書或學生證影本一份。
(四)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核准公文或國稅局開立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一份。
(五)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一份。
六、有意申請者,請洽詢教務處註冊組陳小姐(分機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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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請書.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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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請說明.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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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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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異動時間:2025-08-12 19: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