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學金】財團法人台南市尚余慈善事業基金會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9/11截止)
2026-07-30
註冊組
一、申請資格:家境清寒,114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平均75分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無曠課紀錄且未受記過處分者。
二、獎助金額及名額:本校3名,每名新臺幣12,000元。
三、申請期限:115年9月11日(五)。
四、申請方式:校內初審。
五、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如附件)
(二)114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正本
(三)清寒證明正本(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村里長清寒證明、導師推薦)
(四)戶口名簿影本
(五)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六、注意事項:獲獎者須於115年10月9日(五)至台南市南門勞工育樂中心親自出席頒獎典禮,如有特殊情況無法親自出席,請事先告知,否則取消頒獎資格。
七、有意申請者,請洽教務處註冊組陳小姐(分機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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