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最新消息

各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學校)申請「112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第二外語教育學生通過語言檢測報名費」補助經費案,詳如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高級中等學校第二外語教育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規定辦理。
二、旨案經由本署核定補助112學年度第二外語教育計畫之學校,有意且符合申請條件者,請於114年6月30日前,逕至「全國高級中等學校-資料填報整合平臺及實名制管理系統」(https://sso_srv.cloud.ncnu.edu.tw)填報申請,依操作說明上傳語言檢測補助申請表。系統填報操作步驟請詳閱線上說明簡報檔案,亦可於第二外語教育推動網站之「表件下載」自行下載。
三、有意願者請洽教務處教學組。
最後異動時間:2025-04-23 12: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