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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度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教師輔導與管教知能研習實施計畫」1份
一、為提升教師輔導與管教及班級經營專業知能,並精進學生事務處理能力,以落實友善校園理念,本署委請國立草屯高級商工職業學校辦理旨揭研習。
二、旨揭實施計畫相關資訊如下:
(一)日期:
1、第1梯次:115年9月29日(星期二)至9月30日(星期三)。
2、第2梯次:115年10月27日(星期二)至10月28日(星期三)。
(二)地點:臺中長榮桂冠酒店(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二段666號),2梯次均同一地點。
(三)參與對象:
1、第1梯次: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宜蘭縣、花蓮縣、基隆市、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金門縣及連江縣之教育部主管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
2、第2梯次: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 、屏東縣、臺東縣、澎湖縣之教育部主管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
3、請依分配梯次薦派有需求導師1名(以擔任群(科)導師、級導師者優先,不含實習老師),本研習錄取120名,以報名先後順序錄取,並以各校至少錄取1名為原則,錄取原則詳如本計畫。
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業務承辦人員。
5、承辦學校工作人員。
(四)報名方式:
1、即日起至115年9月11日(星期五)止。請至指定區域報名。
(1)第1梯次指定報名連結,請選擇以下網址:https://forms.gle/DbexYjZXUPr7tnUq6。
(2)第2梯次指定報名連結,請選擇以下網址:https://forms.gle/rkWL91jS79SHoYY16。
2、依學校所在縣(市)分梯次報名;如有特殊跨梯次報名需求,請由學校正式函報承辦學校敘明原因;若跨區梯次人數已額滿,則恕無法進行跨區報名辦理。
3、報名人數上限120人,如錄取人員因故無法參加,另行通知備取人員進行遞補。
(五)承辦學校聯絡人:請洽國立草屯商工學務處,聯絡人:學務主任、訓育組長。聯絡電話:049-2362082分機2141或2144。
三、參加人員惠請貴校核給公(差)假,並依本權責核予課務排代,其往返差旅費由服務單位按相關規定報支。
四、奉派出席人員務必全程參與,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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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異動時間:2026-07-29 11: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