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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訊息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函知修正「臺南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一、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修正「臺南市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臺南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要點」,自即日起生效。
二、檢送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函影本及「臺南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要點」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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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異動時間:2023-11-06 09: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