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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2學年上學期「各班前三名學雜費減免」符合資格名單

一、符合【每班前3名學雜費減免】條件者(必須三項皆符合),得免收學雜費,辦法如下:

(1)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名列班級前三名

(2)體育成績70分(含)以上

(3)於開學前改過銷過後無任何警告以上之受懲紀錄者

二、112學年度第1學期【每班前3名學雜費減免】符合資格名單如附件,備註欄需要銷過以恢復減免資格者,請在112年8月4日(週五)前完成銷過程序
       註冊組擬於開學後統一發放減免申請書給符合資格的同學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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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學年上學期「各班前三名學雜費減免」符合資格名單
    下載 Pdf 檔(112學年1學期每班前三名學雜費減免符合資格名單.pdf)
最後異動時間:2023-07-19 17: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