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考生應試處理原則及補救措施
2021-02-01
特教組
轉知「11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考生應試處理原則及補救措施,詳如說明及附件。
說明:
一、考生若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認定之「居家隔離者」、「居家檢疫者」、「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者(附件一:具感染風險者追蹤管理機制表),不得參加本次考試,經確認身分屬實後,得依「招收外加名額身心障礙學生甄審與錄取處理原則」(附件四至附件六),採「書面審查」方式辦理升學,名額為簡章公告之外加名額。
二、考生及陪考人員相關應配合之防疫措施,請務必詳閱「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考生應試處理原則」(附件二及附件三)。
三、前揭附件同時公告於11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網站最新消息。
四、相關事宜洽詢(03)4227151轉57148、57149、57150,電子信箱:ncu57149@n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