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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計畫
114學年度第1學期「助學金」,自114年9月10日起至114年10月10日止受理申請(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資格為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大專校院、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國中(小)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詳情請見https://www.tf4dr.org/posts/140
最後異動時間:2025-09-03 17: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