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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

10801-13 「社團法人台南市陽光關懷協會108學年度獎助學金」

序號

項目

申請資格

申請方式

申請期限

名額限制

獎學金金額

13

社團法人台南市陽光關懷協會助學金

1.符合 台 南市政府社會局認定之 中、低收入戶 家庭。或設 籍台 南市一年以上, 經 台 南市 政府立案之高中( 職) 等在 學並經導師評估為弱勢家庭之學生。

2‧成績平均 75 分以上, 公私立夜間部成續平均 75 分以上且無任 何一科不及格者。

3.高 中(職)、 國中未有曠課紀錄且未受記過處分。

備妥相關資料請導師或註冊組核章(11/20前)後,自行郵寄。

108年11月22日前17:00完成寄件。

40

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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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辦法及申請書
    下載 Pdf 檔(陽光基金會.pdf)
最後異動時間:2019-11-07 16: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