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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南高商108 學年度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
2019-08-28
特教組
壹、依據: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貳、類別名額: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參、資格條件:(須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一、學經歷
(一)具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歷,並對特殊教育具有熱忱者。
(二)身心障礙學生家屬或具特殊教育、心理輔導、復健、職能治療、社會工作等相關系所或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其他條件:
(一)交通工具自備及相關駕照。
肆、聘(僱)用期間:預訂自 108 年到職日起至 109 年 6 月 30 日止。
伍、工作職責:
在教師督導之下,協助學生學習與生活自理、校園生活、學生上下學、家長聯繫及學生安全維護等事宜。
陸、報名:
一、自即日起至 108 年 9 月 5 日(星期四)上午九點~下午四點止,請以通訊報名,郵寄至 702 台南巿南區健康路一段327號特教組收,以郵戳為憑或自行送件報名,親送至台南高商教務處特教組。 聯絡電話:(06)2617123轉517。
二、報名者均應填寫報名表並繳付下列文件:(各項證件影本請一律用A4紙張,切勿使用其他紙張,並請依序裝訂)
1. 報名表一份(請事先填妥並請簽名蓋私章)。
2. 最近一年內2吋正面脫帽上半身相片一張(請貼於報名表上)。
3. 國民身份證正面及背面影本,請自行黏貼於報名表上。
4.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一份。(持國外學歷證件者,入學學校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院校,並檢附下列文件之影本各一份: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歷年成績單及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入出境紀錄)。
5. 切結書一份。
6. 駕照及相關經歷證件影本各一份。
柒、甄選項目:
一、資歷審查(50%):採書面審查方式進行,擇優取 3 名通知口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二、口試(50%):口試日期及地點,在本校樂群樓二樓樹屋資源教室舉行,以電話方式及簡訊通知口試日期。
捌、錄取聘用:
一、依甄選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二、甄選錄取人員由本校通知到校報到時間及地點。
三、成績未達錄取標準得不予錄取。
四、錄取聘用人員服務期滿經本校審核為優良者且教育部國民及學前署次年仍核定「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員額時,得以繼續雇用至次期經費期限為止。
玖、注意事項:
一、錄取人員應依照本校通知日期辦理報到,並附繳公立醫院健康檢查表完成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二、錄取人員原則按時薪制,108 年每小時薪資 150 元,以實際到工情形核實計薪。具勞健保、無年終獎金,膳宿、交通自理。
三、特殊教育專業人員之聘用(及臨時約僱人員)無須陳報銓敘部登記採計年資,其年資亦不作為採計提敘薪俸級及退休之用。
四、錄取人員報到時應繳驗上述證件正本,驗畢發還;如繳驗證件發覺係偽、變造者取消錄取資格。
五、甄選錄取人員工作內容依合約內容為準。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標 題
檔案下載
108特殊教育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內含報名表)
最後異動時間:
2019-12-27 15: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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