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114年3月5日法保字第11405504170號函及教育部114年3月12日臺教學(二)字第1140025769號函辦理。
二、請依旨揭計畫第4點表揚類別「人口販運被害暨其他被害人服務」、「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及「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方案」肆「預定達成目標及具體措施」其中「八、推動修復式正義」及「九、強化從業人員專業知能,加強被害預防宣導」推薦適合參與人員,推薦名額請依本計畫第四點所定表揚名額上限加倍推薦。
三、推薦人員或團體以未曾接受本計畫或相關部會類似性質之表揚者為優先,俾增加各界參選機會。
資料來源:行政單位 / 學務處 / 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