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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丁添、蔡梁晉鶯夫婦、蔡蜂霖夫婦獎助學金(113學年畢業)
2025-05-01
註冊組
國立臺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蔡丁添、蔡梁晉鶯夫婦、蔡蜂霖夫婦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110年9月8日行政會議通過
一、宗旨:表彰已故蔡蜂霖傑出校友感念雙親蔡丁添先生、蔡梁晉鶯女士養育栽培之恩情,藉由其遺孀黃雲英女士玉成其回饋母校臺南高商並鼓勵優秀學子奮發向上之遺願,特設置「蔡丁添、蔡梁晉鶯夫婦、蔡蜂霖夫婦獎助學金」以資紀念。
二、獎助對象:
1.本校應屆畢業生,入學就讀商學院之學生。
2.當年度統測成績至少可達錄取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商學院者。
3.大學就學期間以申請時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達75分以上,無任何學科不及格;操行成績80分以上,未有記過以上之處分。
三、獎助金額及名額:
1.每入學年度錄取畢業生2名(申請者資格未符合規定時不在此限)。
2.就讀大學四年期間,每名每學期發給獎助學金新台幣六萬元。
(就學期間未符合規定者不在此限)
四、大學入學申請時應繳交文件資料
1.「蔡丁添、蔡梁晉鶯夫婦、蔡蜂霖夫婦獎助學金」申請表
2.就讀學校學生證影本(需蓋註冊章)。
3.家境清寒證明文件。
4.臺南高商畢業成績單。
5.自傳(500字以上)。
6.大學學習計畫。
7.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8.戶籍地地籍謄本。
9.全戶「113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10.全戶「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五、大學就學期間申請時應繳交文件資料:
1.「蔡丁添、蔡梁晉鶯夫婦、蔡蜂霖夫婦獎助學金」獎助學金申請表。(附件一)
2.就讀學校學生證影本(需蓋註冊章)或在學證明。
3.經就讀大學教務處核章之學期成績單。
六、申請日期:
1.入學時,每年10月15日以前(以郵戳日期為憑)
2.就學期間,每年10月15日以前及3月15日以前(以郵戳日期為憑)。
七、申請文件請送交本校教務處註冊組,應檢具之證明文件,若未備齊者,視為無效件,恕不受理。申請書及檢附之證明收件後恕不退還,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與以嚴格保密,申請名單送本校獎學金管理委員會審核。
八、黃雲英女士或其代理人或委託人保有最後核准之審核權,本校獎學金管理委員會將符合資格之最優六名申請人之申請資料,提供黃雲英女士或其代理人或委託人審核,確定獲獎名單。
九、申請人所提供之申請資料經查內容不實者,取消本獎助學金之獲獎資格,並繳回已領取之獎助學金。
十、本辦法經行政會議討論,陳請校長核定後公佈施行,修正時亦同。
資料來源:行政單位 / 教務處 / 最新消息
標 題
檔案下載
蔡丁添、蔡梁晉鶯夫婦、蔡蜂霖夫婦獎助學金(113學年畢業).pdf
蔡丁添、蔡梁晉鶯夫婦、蔡蜂霖夫婦獎助學金(113學年畢業).docx
蔡丁添、蔡梁晉鶯夫婦、蔡蜂霖夫婦獎助學金(113學年畢業).odt
最後異動時間:
2025-05-01 16: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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