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立臺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108學年度第二學期招收高一轉學生簡章及本校招生委員會決議。
一、錄取名單如附件。
二、正取學生請於109年2月4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中午12時前,親自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辦理報到。逾期或資料未備齊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由本校通知備取生進行遞補報到作業,不得異議。
三、錄取學生辦理報到時,請務必繳驗轉學證明書正本(請向原就讀學校申請)、考生身分證明文件正本(驗後發還)、最近半年內脫帽正面半身相片之電子檔光碟、學業成績證明(報名時已繳交者免附)及健康紀錄卡(請向原就讀學校健康中心拿取)。
四、依轉學考簡章規定,轉學生若尚未修習會計等專業科目,須於109年2月5日起參加本校安排之補修課程,並依相關規定繳交重補修學分費。
五、轉學生轉入之班級由教務處統一安排。
六、「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規定推薦報名資格須全程就讀同一學校,凡報考轉學錄取之學生,不得參加繁星計畫之推薦甄選。